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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车行进了一路后,天天好奇的盯着暗耀的斗笠说道:“为什么一直带着这个,不累吗?”
“怕引起不必要的麻烦,现在就只有你一个,倒是没必要带着了。”暗耀取下了斗笠,一张白皙如雪的脸蛋出来了,细长微卷的睫毛,挺拔的鼻梁,粉红如玫瑰花瓣的嘴唇配上一袭长发,晃得一旁的天天眼晕,只是单纯的坐在那里,一股深邃迷人的气质就已经显露无疑,唯一可惜就是一双眼睛被黑布所遮挡,不然当真完美无瑕。
这世上竟有如此好看的男人,在此之前,天天一直都以为蝎才是这世上最完美的容颜,此刻又出现了一个。
“我终于知道你为什么带着斗笠了。”天天理解,这样一张脸走在大街上,很容易引起轰动的。
“哎,我其实也不想这样的。”暗耀叹了口气,奈何,新生过后,身体与灵魂相结合,一切都趋于完美,就连本就帅气的脸庞都变得更加完美,曾经战争中的伤痕也都消失不见,全身上下焕然一新。
天天听到暗耀的吐槽,一阵无语,好半晌才重新找到话题问道:“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
“黑土,你就这么称呼我吧。”
天天开朗道:“好的,黑土哥。”
“哥?”暗耀无语道:“你应该喊我叔。”
天天摇了摇头道:“可你看起来比我大不了几岁。”
“算了,随你高兴吧。”一个称呼而已,暗耀并不在意。
说是护送,其实两人一路上都在游玩,几天的时间,马车里面已经装了不少东西,有些是天天买的,有些是暗耀送的。
天天摆弄着车里的新奇玩具说道:“黑土哥,真没想到,你还是一名作家,怪不得这么有钱。”
写书只是暗耀无聊打发时间的产物,毕竟,现在的他就算出来,还什么都做不了,也不知道是万花筒写轮眼的副作用,还是新生的躯体比较脆弱。
按照柱间的话来说,等于是“早产儿”?
被蛞蝓仙人送到木叶,暗耀可是穷的叮当响,总算是靠着写书赚了一点钱,随口回道:“还好吧,比你父亲的资产还差得远。”
天天自豪说道:“那是,我家的忍具店,在各国都有名。”
“是啊,毕竟匠之国不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