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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终究又是不欢而散。
厉星时顶着夜色从医院出来,绕着主干道漫无目的的开车,他不想回家,家里太冷清,还没有俱乐部热闹,但他也不想去俱乐部。
不知不觉,车子开到了临东大学。
他把车停在学校门口,眸光在对面的商铺中逡巡,然后看到了那家久违的“十三姨”私房菜馆。
那是以前周牧珩最喜欢的一家菜馆,每到周末都缠着他一起去吃。
可他是运动员,饮食方面一向严格,所以每次都是周牧珩吃,他看着。
他下了车,径直朝“十三姨”走去,进了店里,他挑了处隐蔽的位置坐下,点了两道以前周牧珩爱吃的菜。
可菜上来,他还是像以前一样,一筷子没动,看着它们冒着热气。
“当运动员一点都不好,得亏我不是,不然这么多美食,光看不吃,那多痛苦。”周牧珩笑。
“厉星时,你什么时候退役?到时候我一定带你把全中国的美食都吃一遍,把这些年辜负你的都补回来。”周牧珩保证。
“星时,你这次要是拿了冠军,我就答应你一个要求...”周牧珩一边大快朵颐,一边还不忘在桌子下面勾他的腿。
厉星时则眉梢眼角都是笑意,他用最温柔的眸色看着对面的人,轻声说了句,好的呀。
然而只是一眨眼的功夫,对面的人就没了,桌子上的菜也变冷了。
他这才缓过来神。
回忆如潮,可他决不能深陷其中,起身结账,然后匆匆离开。
周牧珩也没痛快到哪去,把人气走了,他自己在床上躺尸。
眼睛上的疼痛感逐渐弱化,肿也消去不少,胃也不疼了。他决定明天就出院。但是今晚怎么熬过去,是个问题。
他想,如果他不那么跟厉星时计较,他会不会就留下来陪他,如果他说些好听的,他对他的态度会不会也好一点?
可是没有如果。
当年他认识厉星时的时候,他二十三岁,初入社会,什么都不太懂,到周氏上班的时候,经常给他爸气到吐血。
厉星时那会也只有二十岁,拿了冠军不久,血气方刚,在队里像个刺头。
如过去了,他有了自己的影视公司,签了自己的艺人。
与厉星时分开的这几年,他过的艰难且无望。他是靠着那一点点恨意熬过来的,可是,当无意间听说厉星时就要回国时,他就扔下国外的一切跑回来了。
那种“听闻远方有你,动身跋涉千里”在别人看来是感动,是欣喜,是浓情蜜意。可在他这里,不知道是愚蠢,是劫数,还是飞蛾扑火。
他曾经无数次想过再见到对方时自己该是什么态度,是大方的说一句好久不见,还是扯着对方的脖领子质问他当年为什么一个字都没有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以他的性格,大抵是前者。
可现实往往就是这么极具讽刺,今日球馆初见,他竟惶然的像双腿灌了铅。那场比赛耗尽了他所有力气,他摔倒没有再站起来也绝不是因为体力不支,更是因为,那个时候,胃痛刚好发作。
一切都是注定的,无论前的相识还后的相逢,注定是要他的那只眼睛承受所有。
厉星时回到家,开了门进去,没开灯。摸着黑靠在门上,歇了好半天,才摸索到墙壁上的开关。
他朝客厅走,半路看到隔断的架子上放着的那颗网球。
这就前他跟周牧珩那场不了了之的比赛里打伤了对方的球。他一直留着,后来出国,这个房子没人住,保洁定期的打理似乎只是淡忘了它,上面有很多灰尘,浅绿色也变的发黄。
他拿起来,握在手里握了一阵,然后带着怨气把球扔进了的垃圾桶。
他倒在沙发上倒了一会,本想洗漱睡觉,但茶几上的手机似乎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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