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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我喜欢这个男人,不论是性格还是做事的分寸,只可惜我们是以这样的方式相识。对于他的请求,我是愿意同意的,但我们也不是什么富裕户,没有余地来发扬雷锋精神,带一个正在长身体的孩子闯荡末日,除了吃喝拉撒外还能有什么用?
“你以前干嘛的?”我没有马上同意或拒绝,而是岔开了话题。
“当过兵,退役了,现在是保安队长。”老大指了指我们脚下:“这个商城。”
“既然当过兵,为什么会选择当劫匪呢?”
“为了活下去呗。”老大叹了一口气:“老大不好当,一睁眼就是这么多张嘴巴等着吃喝,明面上我是老大,实际上我才是最底层打工的,放个屁都得权衡利弊。”
“累了……”这两个字,老大并没有发出声音,而是用嘴型来向我传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