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家侄崇祯,打造大明日不落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1063章 嘴炮一时爽,全家火葬场(2/2)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阅读提示:为防止内容获取不全,请勿使用浏览器阅读模式。

逍一声冷笑。

    在前世,某位文化汉女干,将岳飞、文天祥等英雄人物,一个一个地剔除。

    最终他却是屁事都没有,也就是在网上受到谴责而已。

    "男儿何不当走狗,卖掉中华五十州。请君且看教科书,几个英雄威名留?

    人说历史后人写,后人不记祖先仇。只说英雄违天命,阻碍融合逆潮流。

    岳飞功高非英雄,冉闵屠胡万事休。天祥成功张煌言,不及施琅一走狗。

    秦桧、三桂弹冠庆,我辈如今能出头?

    他朝㹻寇来融合,中华家庭添新口。开门焚香来庆祝,民族突破五十六?"

    这样的事情,断然不会在如今的大明发生,将来也绝对不会!

    因此必须以余桂元的人头,来警戒世人。

    云逍面露杀机,这时袁可立忽然说道:“国师,草民略懂明律,且让草民论罪此獠!”

    云逍点点头。

    袁可立曾主政地方多年。

    不仅为官公正清廉,还断案如神,被百姓誉为"神断"。

    他精通明律,由他来给余桂元定罪,是再好不过的事情。

    袁可立在儿子的搀扶下,来到栏杆前站定。

    在看向余桂元的瞬时间,挺直了佝偻的腰身,仿佛可撑起一座大山,目光也变得凌厉如刀。

    “大明不因言获罪,恶言诽谤先贤,大明律上的确找不到相关条文来惩处你。”

    “然而在《御制大诰》中,却有"诽谤之法",用以惩处诽谤朝廷之罪。妄出谤言者,枭首,家属迁化外!”

    “岳飞岳王爷,是朝廷加封的"三界靖魔大帝",你对他肆意诋毁,定你一个诽谤之罪,不为过吧?”

    不愧是袁可立,一下子就找到了惩治余桂元的律法依据。

    余桂元再怎么嘴硬,也找不出话来自辩。

    “依照大明律,一样可以定你之罪!”

    “《大明律》共三十卷,篇目有名例一卷,包括五刑、十恶、八议。”

    “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是为十恶。”

    袁可立侃侃而谈,如数家珍。

    “正如国师所言,岳飞受朝野敬仰,已是我族精神之丰碑!”

    “你蓄意诋毁岳飞,形同谋反谋叛!”

    所谓的“十恶”,源头便是西汉《九章律》中的"大逆不道不敬罪",经过不断发展完善,最终到唐朝形成定制。

    大明沿用了十恶之罪,并始终将其作为刑律中最重之罪,并且将其作为不赦之重罪。

    这便是“十恶不赦”的由来。

    十恶中的"谋叛",不同于谋反,是指"谋背国从伪",也就是图谋背叛国家、投靠敌国,相当于汉女干罪。

    按照这个罪名,最低也是个绞刑。

    余桂元仰天大叫:“祸从口出,祸从口出!”

    云逍摇头一叹。

    嘴炮一时爽,全家火葬场。

    能怨的了谁?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