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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叫我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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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游历(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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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事,一直是他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清晨出发的叶欢两人,到了临淄城,已经临近中午。

    叶欢到集市上买了两匹灵马,都是些低阶灵兽,不过比一般的马耐力好了几十倍不止。

    像这样温驯的灵兽,一般也会流传到凡间,那些豪门大户中经常骑乘。

    叶欢也没有挑选,直接说让他们拿最好的来,临淄城靠近稷下学宫,集市上其实有很多修士摆摊。

    像叶欢口气这么大的,大多是些宗门弟子,马厂的人不敢怠慢,牵来两匹最神骏的灵马。

    叶欢点了点头,摸了摸鬃毛,这灵马感受到他的灵力气息,十分温驯地蹭了蹭叶欢的手背。

    “好了,就这两匹吧!”

    叶欢随手丢出几颗灵石,道:“这些够了么?”

    马厂的伙计一呆,他身边的掌柜已经劈手多了过来,谄笑道:“够了够了,小人这就去给仙师找零。”

    叶欢的气质自不必说,光是他身边这个小女娃,背着一柄比她自己还高的巨剑,这打扮就不是凡人。

    “不用了。”

    叶欢上马,一夹马腹,已经奔出了马厂。

    “叶欢哥哥,等等我!”

    小灵雀赶紧翻身骑上,虽然不是很熟练,但是金丹期修士骑马简直是手到擒来,也很快追了上去。

    叶欢骑马来到城中一个绫罗坊,进去之后点名要最好的裁缝,用上好的布料为他和小灵雀各缝制了一身衣裳。

    掌柜的慌忙去叫人,这两匹灵马在门口,就是身份的象征。

    便是一般的仙门弟子,也是他们的贵客。叶欢这种身份的,他们根本不敢想象会来这里。

    青帝城里,叶欢的衣服都是大炼器师制作的,每一件拿出来都能买下一个中小宗门。

    叶欢很有耐心,等了几盏茶的功夫,衣服就做好了。看这裁缝做衣服,简直是一种享受,他的手指翻飞,每一道工序都快而不乱,尺寸掌握的不差毫分。

    叶欢看的津津有味,在他看来,不管什么事做到极致,都具有独特的美感。

    就如同修仙一样,不管走的哪一条大道,都有它独特的魅力。神奇、莫测、强大....

    叶欢围上锦织,腰间系以犀角玉带,别着一把君子剑,十足的世家子弟模样。

    小灵雀也开心地看着自己的新衣服。

    “走吧,咱们富游中宸州!”

    ----

    叶欢要游中宸州,肯定不会是去凡人的城邑,他专挑一些深山高峰,或者幽绝山谷。

    渴了饮山泉水,饿了就采些野果,捉些小兽烤着吃,运气好能碰到灵兽,那就算是过年了。

    两个人白天游山玩水,晚上枕剑伴星月而眠,有灵感就原地打坐修炼,日子过的十分舒服。

    七天之后,他们来到一处竹林,竹林茂密,周围隐隐有阵法的灵力。

    叶欢牵着马笑道:“总算是碰到一个小宗门了。”

    小灵雀笑道:“进去看看么?”

    “好!”

    竹林中的宗门确实不大,是一个稷下学宫出来的修士建立的,他的名叫魏才,大魏朝是皇族的姓氏就是魏。

    透过院墙望去,有几名新人在舍身崖畔练习剑法,他们根骨各有好坏,但是看上去很和谐,一派其乐融融蒸蒸日上的场景。

    叶欢看了一眼,心中暗道:练气菜鸟...

    那几名年轻弟子练剑完毕,因为上山时日不多,见师父一时半会不会过来视察功课,就偷懒了,唧唧喳喳说些各自家乡的趣闻轶事,夹杂一些道听途说来的仙家传说,莺声燕语,嬉笑打闹,好不热闹。

    这时候终于有人看见了叶欢和小灵雀,他们见两人都很不凡,男的头戴紫金冠,腰系玉带,一袭纹龙凤华章华贵玉袍,女的身背巨剑,如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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